江西省住建廳近日公布的一起圍標串標案件中,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人以每家公司2萬-3萬元的價格,共收買92家公司參與吉安市一項目投標。其中一公司中標后,項目施工權(quán)被轉(zhuǎn)讓,4人合計獲利980萬元。
此案已被依法查處。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名被告人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拘役6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出售中標項目違法所得人民幣980萬元及有關(guān)公司收取的介紹信費已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記者 余賢紅)
2021年12月02日 16:08 來源:新華社微博 作者:余賢紅 編輯:潘曉明
江西省住建廳近日公布的一起圍標串標案件中,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人以每家公司2萬-3萬元的價格,共收買92家公司參與吉安市一項目投標。其中一公司中標后,項目施工權(quán)被轉(zhuǎn)讓,4人合計獲利980萬元。
此案已被依法查處。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名被告人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拘役6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出售中標項目違法所得人民幣980萬元及有關(guān)公司收取的介紹信費已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記者 余賢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