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指山市婦聯(lián)原黨組書記、主席黃英玲在扶貧公共工程、物資采購等項目實施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2014年至2017年,黃英玲在擔任市民宗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市婦聯(lián)黨組書記、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扶貧公共工程、種苗采購等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0.8萬元。此外,黃英玲還存在違規(guī)收受他人禮品、違規(guī)插手項目招投標等問題。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黃英玲先后受到開除公職、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違法所得已被追繳。
二、定安縣扶貧辦副主任符煥國在扶貧物資采購工作中收受他人“好處費”問題。符煥國2016年10月底參與扶貧黑豬苗采購項目驗收工作,2017年春節(jié)前收受該項目供應商“好處費”1萬元。2019年3月,符煥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所得已被追繳。
三、昌江縣殘聯(lián)正科級干部王保龍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危房改造補貼被重復領取問題。2017年,王保龍和昌江縣殘聯(lián)科員吳李剛對該縣烏烈鎮(zhèn)長塘村某村民申請貧困殘疾戶危房改造指標提交的信息進行入戶調查,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也未到相關部門進行數(shù)據(jù)比對,致使已于2013年領取危房改造補貼的該村民,再次領取危房改造補貼6萬元。2019年4月,王保龍、吳李剛均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違規(guī)領取的補貼資金正在追繳中。
四、臨高縣博厚鎮(zhèn)大雅村委會副主任王偉章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不符合幫扶條件的貧困戶未能被及時剔除問題。2016年11月,王偉章在包點大雅村委會雅東村扶貧工作中,未嚴格按照要求抓好貧困戶的動態(tài)管理,致使不符合貧困幫扶條件的1戶貧困戶未能被及時剔除,造成國家扶貧資金損失84905元。2019年5月,王偉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上述貧困戶已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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